秦楚網訊(十堰晚報)記者 吳忠斌 通訊員 李瑞卿
放開省內長途客車票價、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收費,取消城市橋隧通行費、有線電視安裝費等。昨日,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經省政府審核,國家發(fā)改委審定,我省對2015年版定價目錄進行了修訂,新版《湖北省定價目錄》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放開或取消13項政府定價內容
市物價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定價目錄即政府定價內容的清單,新版定價目錄將放開或取消13項政府定價內容。
其中放開的10項為:渡口車輛過渡費標準;省內地方國企全資及控股鐵路、地方國企和央企各占50%股權鐵路貨物、行李運價率;鐵路專用線貨物運價率、共用收費;道路班車客運運價率、燃油附加費標準;道路班車客運票價;公益性公墓價格;律師服務(部分)收費;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排氣污染檢測收費;食鹽價格;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收費。
取消的3項為:城市道路上利用貸款或集資款建設的大型橋梁、隧道車輛通行費;有線電視安裝費;供水、供電、供氣延伸服務收費。
市物價局相關工作人員說,除此之外還下放兩項,分別為公辦中專、技校住宿費標準授權市、縣人民政府制定。移交3項,即汽車客運站站務費標準、農村道路班車客運標價、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費標準移交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
據了解,6月1日以后,我省保留定價內容只剩31項,是全國政府定價范圍最少的省份之一。
授權市級定價項目20項
新版定價目錄顯示,授權市級定價項目20項,包括: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和銷售價格(含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市轄區(qū)內跨縣市屬水利工程的供水價格;市城鄉(xiāng)公共管網供應的自來水、再生水價格;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農村道路班車客運票價;客運出租車運價;城市公共交通票價;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及公益特征的機動車停車設施服務收費標準;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危險廢物(含醫(y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公辦職業(yè)高中學費標準,公辦普通高中、職業(yè)高中、公辦中專、技校、公辦城市義務教育住宿費標準;公辦學前教育機構保育教育費標準;省定價以外的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qū)門票及景區(qū)內配套交通運輸價格(4A級及以下景區(qū));省定價外的公立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提供的基本醫(yī)療服務價格;政府投資興辦養(yǎng)老機構基本服務收費標準;殯葬基本服務和重要延伸服務收費標準;經濟適用房銷售價格;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住宅前期物業(yè)服務收費標準;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收費標準(高速公路除外)。
授權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價格,除農村道路班車客運票價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工作外,其他由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工作。
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定價目錄是推動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的重要抓手。廣大市民在認為自己的價格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撥打市物價局價格舉報投訴電話12358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