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世龍(住湖北省竹山縣樓臺鄉(xiāng)白蓮村2組):
本院受理原告袁自云訴你離婚糾紛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風險提示書、開庭傳票、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內(nèi),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nèi),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30日內(nèi),并定于2012年11月29日上午9時在本院雙臺人民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本院將依法缺席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本院受理原告袁自云訴你離婚糾紛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風險提示書、開庭傳票、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內(nèi),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nèi),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30日內(nèi),并定于2012年11月29日上午9時在本院雙臺人民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本院將依法缺席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