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家住城西的一兒童陳某在人行道上燃放沖天炮,一不小心沖天炮一下子沖到行人的身上并爆炸,最后家長花去300元才了結(jié)此事。
當時,兒童陳某和其他幾個小朋友在自家場子上玩耍。之后,他們分別拿著沖天炮,站在人行道的這邊對著街那邊天空燃放。燃放了3發(fā),兒童陳某無意識地將沖天炮平直朝著對面燃放,哪知一騎自行車向潘口方向行駛的青年直奔過來,正在燃放的第4發(fā)沖天炮一下子沖到騎自行車人身上并爆炸,將上衣燒了一個洞。于是,這位青年便找到兒童陳某的家長理論,最終以賠付300元才算了結(jié)。 (袁平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