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談執(zhí)法過程,一個談司法績效評價,角度不同,但都強調“群眾感受”,值得深思。
近年來,政法機關加強專業(yè)化、職業(yè)化建設,習慣用統計數據來說明工作的數量和質量。譬如反映社會治安狀況的發(fā)案率、破案率,反映審判工作的立案數、錯案率等等。這種數字管理,增強了管理的科學性和專業(yè)性,本是一件好事。但是,夸大統計數據的作用,把統計數據當作衡量工作成績的唯一標準,卻容易犯下錯誤。這邊統計數據顯示工作達標、任務完成,那邊群眾意見很大,能說工作做好了嗎?
有的部門和地方打著專業(yè)化的幌子,甚至以統計數據來拒絕群眾評判。于是出現了一些怪現象:對一些工作失誤乃至冤假錯案,老百姓從常識出發(fā)都能作出質疑,那些具有專業(yè)知識的官員反倒看不出問題。反思一些事件,我們發(fā)現,常識有時更重要,群眾感受有時比統計數據更接近真理和真相。
“天下之務,莫大于恤民”。注重群眾感受,不僅是工作方法問題,也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它關系到人心向背,關系到黨和國家事業(yè)的興衰成敗。早在革命年代,毛澤東同志就在《關心群眾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指出,“我們對于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問題,群眾的生活問題,就一點也不能疏忽,一點也不能看輕”。如今,我們黨變成了長期執(zhí)掌政權的大黨,黨領導的行政管理、司法工作,事事涉及群眾生產生活,更加需要注重群眾感受。
改革開放以來,干部學歷高了,專業(yè)知識豐富了,把握群眾需求、體認群眾感受的能力應該更強。法律規(guī)則是理性的,群眾感受是感性的;統計數據富有邏輯,群眾感受有時是情緒化的。但這不能成為漠視群眾感受的理由。法治和科學應該成為通向民心的橋梁,而不是一堵墻。忽視群眾感受,難免本末倒置,錯失方向。
因此,當法律成為衡量是非的標準,統計數據成為衡量政績的參考時,切不可忽略、漠視群眾的感受。對于我們的工作來說,群眾永遠是第一位的,群眾感受是晴雨表,群眾感受是把尺,群眾感受是桿秤。不僅是政法工作,黨和政府的全部工作都應做到把群眾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需要作為第一選擇,把群眾滿意作為第一標準。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