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我們就講要確保保先活動成為“群眾滿意工程”,現在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我們還講確保學習實踐活動成為“群眾滿意工程”。兩個“群眾滿意工程”是一回事嗎?應該說,把對黨員干部的教育活動打造成“群眾滿意工程”是我們從實踐中總結出的一個成功的經驗和做法。這次是對以前的堅持和延續(xù),當然也有新的發(fā)展。
直觀地看,這兩個“群眾滿意工程”還是有區(qū)別的,保先時“群眾滿意工程”提的基本要求是領導干部要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這一條是得到了堅持和延續(xù),同時也有了新的發(fā)展,比如學習實踐活動要“問政于民、問計于民、問需于民、問績于民、還權于民、讓利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等等。這其中最大的變化是從“為民”到“于民”。那么這一字之差的變化有何重大的意義呢?
一是重心下移,施政更加貼近群眾。從“為民”到“于民”的變化體現到施政路線上就是從過去“圍著領導位子轉”到現在“牽著領導鼻子走”的根本轉變。這既是思想觀念的轉變,也是工作作風的轉變。要“問政于民、問計于民、問需于民、問績于民”,就必須撲下身子,放下架子,深入基層,貼近群眾,做到干群面對面。沒有基層群眾的參與和點頭,這一條就很難做到。
二是規(guī)定明確,更具有實際操作性。比如還權于民,都要拿出實際可行的方案。從這次學習實踐活動情況來看,好多地方都直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立足政府職能轉變,大幅削減和嚴格規(guī)范行政審批項目,把政府該管的管起來,管好了;不該管的堅決放手,交由社會中介代管或由群眾民主管理。同樣,這次農村推進土地流轉,就是擴大了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的自主權。
三是多點開源,群眾受益更有保障。問政于民、問計于民、問需于民、問績于民,就是要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尊重和賦予群眾更多的話語權;還權于民、讓利于民,就是要采取一定的制度和措施來切實保障群眾的基本權利和利益;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就是我們的黨和政府以及黨員干部必須以實際的工作表現和務實的工作業(yè)績接受黨和人民的共同檢驗。這些舉措構成了群眾受益的保障體系。
總之,從“為民”到“于民”這一字之差,卻蘊含著包括我們的理念、作風、方式以及工作效果上的重要變化。這種變化既是我們長期堅持以人為本、執(zhí)政為民不懈努力的結果,也是我們打造“群眾滿意工程”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內在必然的要求。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直觀地看,這兩個“群眾滿意工程”還是有區(qū)別的,保先時“群眾滿意工程”提的基本要求是領導干部要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這一條是得到了堅持和延續(xù),同時也有了新的發(fā)展,比如學習實踐活動要“問政于民、問計于民、問需于民、問績于民、還權于民、讓利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等等。這其中最大的變化是從“為民”到“于民”。那么這一字之差的變化有何重大的意義呢?
一是重心下移,施政更加貼近群眾。從“為民”到“于民”的變化體現到施政路線上就是從過去“圍著領導位子轉”到現在“牽著領導鼻子走”的根本轉變。這既是思想觀念的轉變,也是工作作風的轉變。要“問政于民、問計于民、問需于民、問績于民”,就必須撲下身子,放下架子,深入基層,貼近群眾,做到干群面對面。沒有基層群眾的參與和點頭,這一條就很難做到。
二是規(guī)定明確,更具有實際操作性。比如還權于民,都要拿出實際可行的方案。從這次學習實踐活動情況來看,好多地方都直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立足政府職能轉變,大幅削減和嚴格規(guī)范行政審批項目,把政府該管的管起來,管好了;不該管的堅決放手,交由社會中介代管或由群眾民主管理。同樣,這次農村推進土地流轉,就是擴大了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的自主權。
三是多點開源,群眾受益更有保障。問政于民、問計于民、問需于民、問績于民,就是要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尊重和賦予群眾更多的話語權;還權于民、讓利于民,就是要采取一定的制度和措施來切實保障群眾的基本權利和利益;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就是我們的黨和政府以及黨員干部必須以實際的工作表現和務實的工作業(yè)績接受黨和人民的共同檢驗。這些舉措構成了群眾受益的保障體系。
總之,從“為民”到“于民”這一字之差,卻蘊含著包括我們的理念、作風、方式以及工作效果上的重要變化。這種變化既是我們長期堅持以人為本、執(zhí)政為民不懈努力的結果,也是我們打造“群眾滿意工程”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內在必然的要求。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