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地方,干部作風問題突出,往往與經(jīng)濟發(fā)展落后、社會矛盾頻生、群眾生活困難、干群關系緊張,呈正相關甚至為因果關系。
地處蘇北的睢寧,對此或有切膚之痛,感受尤為深刻。也因此,睢寧才痛下決心,掀起這一場“嚴管干部”的風暴。
然而,連主導者最初也或未曾意料的是,這場由表及里的整治,開始或多或少地觸及治權這個核心問題,進而開始破題。因而,不論睢寧的整治能走多遠、多順,這種先行先試的改革意味,便具有了標本意義,令人矚目與期待。
“群眾不滿、干部有怨”,就必須整治干部作風,而治風關鍵又在治官,治官根本則在治權。睢寧正是如此“順藤摸瓜”,在三個層面上搞得風生水起,甚至立竿見影。
治風者,一禁一倡。午間飲酒、警車開道、迎來送往、出席慶典、題詞題字、開特權車,針對這些突出的干部作風問題出“六條禁令”。一倡者,“工作需要,隨叫隨到”,推行干部“拉練工作法”。
治官者,令必行,責必問。有令不行,令同虛設,部署難落實;有責不問,責有旁貸,工作推不開。制度一執(zhí)行起來,效果就很明顯,18名干部栽倒“禁酒令”下,50多名干部被免職。
應當看到,如此治風、治官并不新鮮,睢寧之所以引人關注,就在于是真治,動真格。難得有此一真,其干部作風便見好轉(zhuǎn),干部日子終于“不好過”了。
相比較而言,治權就難得多了。睢寧的探索在于,嘗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800人旁聽縣委常委會,選干部下放初始提名權,進而推行“黨務公開”:公開禁令、公開決策、公開考核、公開用人、公開問責、公開承諾。而所謂的陽光,即是社會的監(jiān)督,即是群眾的眼睛,即是科學與民意。
權力一在陽光下運行,就產(chǎn)生了魅力和效力。在會議現(xiàn)場直接根據(jù)投票結果免去干部,參會者事先卻并不知道,這的確比較“刺激”,也令群眾始信了民意的分量。“每項內(nèi)容都是陽光操作、陽光決議,就連放在舞臺上的投票箱都是透明的。”媒體如此評價表明“陽光”受到崇尚,是共同的價值追求。
盡管這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還只是初步的、淺層次的,卻已經(jīng)展示了令人憧憬的良好狀態(tài):為官者的權力不敢用來謀私利,只能用來為人民謀利益。但是,也正是其所展示的魅力、效力與遠景,必然會讓既得利益者害怕,害怕權力遭遇束縛,害怕對權力再也不能隨心所欲,因而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阻力也在所難免。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人們對其權力在陽光下能運行多久不無疑問,觀望睢寧在治權上能否取得實質(zhì)性的突破。盡管睢寧已經(jīng)以其取得的不俗的整治業(yè)績引起高層關注,進而被中紀委、中組部確定為“全國縣委權力公開透明試點縣”。
然而,治權作為人民意愿與時代要求,遲早要被提到日程上來。諸如權力的減削、規(guī)范、制約、監(jiān)督等等,皆是治權的內(nèi)容。黨的十七大即已提出,建立健全決策權、執(zhí)行權、監(jiān)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xié)調(diào)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這即是從制約層面上對治權提出的制度要求。
睢寧已經(jīng)在治風與治官層面上收到效果,其整治的最初壓力與動力已得到積極回應,而治權的壓力與動力則不足,進一步治權還會面臨更大的困難、風險和挑戰(zhàn)。
但是,是否堅定走下去,決定了整治主導者只是為了謀求為官一任的好政績,還是為了對黨和人民的忠誠而擔當起改革者的使命。前者只會被媒體記住,后者則會被歷史記住。
1945年英國大選揭曉,丘吉爾面對連任落選的結果,半晌無語之后說了一句:“英國人民成熟了。他們學會了選擇,他們不需要一個英雄領導他們重建家園?!焙髞?,斯大林遇到丘吉爾,笑話他說:“丘吉爾,你打贏了仗,人民卻罷免了你。你看我,誰敢罷免我!”丘吉爾卻不以為然地回應:“我領導并贏得戰(zhàn)爭,就是為了保衛(wèi)人民有罷免我的權利!”
歷史記住了這兩個人,卻有著不同的評價。
(來源:人民網(wǎng)-《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