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上學潮剛過,一批貧困學生在好心人的資助下走進校園。古人云:滴水之恩,涌泉相報。感恩,這種恩該怎樣報?
今年7月,“襄樊5名貧困生不知感恩被取消受助資格”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事情發(fā)展到最后,既傷了貧困學生的心,資助者也以尷尬收場。
貧窮不是罪過,對貧困學生來說,貧窮更不是錯,沒有錢讀書不是他們的責任,讓他們上不起學讀不起書那才是錯才是罪。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資助貧困學生是為了彌補社會的缺憾,是為了社會公平,是盡我們的義務。資助不是條約和合同,我們難道要求貧困學生感恩戴德、感激涕零、頂禮膜拜、五體投地嗎?事實上,絕大多數(shù)資助者在奉獻愛心的時候,并不想個人得到什么感恩或者回報,只想幫助貧困學生成才,學成后回報社會、回報國家。
有一位貧困學生長期接受好心人資助,后來有所成就。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他幫助了我,我一輩子都感激他,但我不希望媒體報道這件事,因為這畢竟是我和他之間的事。”也許他說的不全對,因為這不僅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他不希望報道的目的,顯然是因為自尊心。
貧窮的孩子格外自卑,更格外自尊,也格外知道感恩。但要他們象成人一樣“感恩”或者“回報”,顯然是不合適的。當前,他們能做的除了向資助者寫封信匯報學習和生活情況外,更重要的是刻苦學習以求學有所成。所以,無論是資助人或者老師、同學,請保護受助貧困生的自尊心,不要把感恩當作交易的籌碼,成天把“感恩”掛在嘴邊,讓捐助變成了傷害。(袁 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