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紅琴(住竹山縣城關鎮(zhèn)竹園小區(qū)2棟1單元702號
公民身份號碼:422624196604235822)
馬紅兵(住竹山縣城關鎮(zhèn)轅門街106號1棟1單元4號
公民身份號碼:420323196201080032):
本院受理原告王洪明訴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F(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12)鄂竹山民初字0241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你們在本判決生效后五日內償還原告王洪明借款本金60000元,并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利率承擔自2012年1月27日起至還款之日止的逾期還款利息。自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一式兩份,上訴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